德民字143号-关于对部分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进行市级奖补的通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:293 发布时间:2021-04-27 11:57:11 更新时间:2021-10-28 16:23:06
德民字〔2020〕143号
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
关于对部分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进行
市级奖补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财政局:
根据《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增加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》(鲁民函〔2020〕106号)和《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市级拟对特困人员供养设施(敬老院)改造提升项目和市民大食堂项目进行奖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特困人员供养设施(敬老院)改造提升项目
(一)补助范围
自2020年1月1日起,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以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方式,新建或依托现有敬老院设施改建、扩建的,以失能、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(敬老院),在省级奖补基础上进行市级奖补。
(二)补助标准及方式
新建床位每张补助0.1万元,改造床位每张补助0.03万元(均不含省财政直管县)。资金先行预拨,具体补助金额根据省级备案情况结算。
二、市民大食堂项目
根据《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》相关要求,市级财政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为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等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优惠就餐、送餐服务的市民大食堂进行奖补,每处每年奖补资金为5万元。
本通知由市民政局、财政局负责解释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
2020年12月14日
德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印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