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:0534-12343 欢迎访问德州市德城区养老信息网!
服务热线: 0534-12343
联系邮箱: dcqylfwrx@163.com
<返回

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  点击数:250   发布时间:2021-04-27 11:14:49   更新时间:2021-04-27 11:14:49

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

 

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:

根据《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》第七十条  违反本条例规定,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;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:

(一)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的; 

(二)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服务的;

(三)暂停、终止养老服务时未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的;

(四)有歧视、侮辱、虐待、遗弃老年人或者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;
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
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养老机构,有关部门可以中止或者取消扶持、优惠待遇。

 

监督电话:0534-2671702

 

注:德城区暂无养老机构行政处罚。